民眾日前向警局檢舉有車輛違停在北市府前的市民廣場,結果同一地點卻出現不同結果,一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另一件卻以非屬道路為由撤案,令人質疑員警開單有兩套標準;臺中市后里區幼兒美語北市警信義分局說,因新進同仁不了解開錯單,權責單位應屬北市公園處,警方無法開罰。

公園處指出,該廣場依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禁止停車,若違停被抓最高可罰1200元。

中國時報【張立高雄市小港區寶寶手冊換贈品勳 ╱台北報導】

民眾質疑,明明是同一個地點為何員警開單有兩套標準,從開罰南投縣竹山鎮托兒所補助180度變成無法可罰,質疑警方是遇到權貴轉彎、退縮。

警方坦承,因新進員警誤以為廣場屬於道路能夠依法開罰,但後來的檢舉案為其他資深員警處理,認定無法可罰,不過,該處仍是不允許停車,但必須由公園處開罰。

嘉義縣溪口鄉兒童美語補習班市府正門口前方靠近議會的市民廣場空地,常有駕駛貪圖方便違停,有民眾連續2天在廣場同一地點發現違規車輛,分別拍下照片向北市交通大隊檢舉,結果第1天的違停車輛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開罰,第2天違屏東縣車城鄉托兒所補助新北市汐止區幼兒美語老師>苗栗縣卓蘭鎮媽媽贈品規車輛卻因為廣場非屬道路範圍,不適用警察機關權管的相關取締規定開罰,變成無法可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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